近期,在2025年5月15日至16日间,多个关区口岸海关发布通知,宣布对旧品进口的卫生检疫监管进行调整。具体来说,进口废旧物品将按照一般货物、物品的标准实施卫生检疫监管,不再对所有进口的旧品执行预防性卫生处理,也不再下发预防性检疫处理指令及开具预防性检疫处理通知书。这意味着旧品进口不再需要强制性的100%消毒处理。
是否需要进行消毒,需根据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报关单回执信息或海关查验科的具体要求决定。只有当单一窗口报关单回执或海关查验科明确要求时,才需要开具消毒单进行消毒处理。换言之,原先每票旧品都需要进行预防性卫生处理的做法已被取消,后续将依据实际卫生查验情况灵活处理。除非发现存在病媒生物处理的需求,否则将根据海关的指示进行相应处理。
关务情报科提醒:“取消100%消杀要求”并不意味着完全废止消杀措施,而是不强制每一票旧品进口都必须消杀。海关仍然会基于监管和查验需求单独出具指令。以上措施的具体实施及开始日期,请参照各地口岸海关的工作安排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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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进口二手机电设备而言,目前仍遵循分级管理制度,官方尚未明确提及关于旧品进口消杀要求的全面调整。相关检疫要求如下:
一、卫生检疫基本要求
1.法定检疫义务
旧机电产品作为入境货物需接受卫生检疫,并根据污染程度采取相应的消毒、除鼠、除虫等措施。
2.分级管理模式
对于高风险设备(如可能携带病媒生物的),仍需严格执行检疫处理。
对于一般风险设备,则可通过目的地海关检验确认安全后放行。
二、消毒要求的执行调整
1.动态风险评估
海关会综合考虑设备来源地、用途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低风险设备可能会减少或豁免消杀程序,但仍需通过后续目的地查验确保合规。
2.疫情特殊政策
在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海关可能会进一步优化检疫流程,例如允许企业申请“免于到场协助查验”,但消杀与否依然取决于具体风险评估结果。
三、企业操作注意事项
1.前期合规确认
企业在申报前应核查设备是否属于禁止进口目录或需装运前检验范围,并提交必要的声明或证书文件。
2.目的地查验流程
货物到达收货地址后,未经海关查验不得擅自使用。若查验不合格,需整改;严重违规的产品可能被销毁。
综上所述,当前针对旧品进口的消杀政策有所放宽,但在实际操作中依旧要结合设备分类、申报合规性以及目的地查验要求来动态调整进口策略。这为旧品进口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同时确保了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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